1、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统计工作,准确、及时、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报表任务。
2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任务。
3、搜集、整理、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,积极开展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,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,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政策、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。
4、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工程和统计数据库体系,完善全县统计网络建设,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县各乡镇(区)、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,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。
5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,监督检查统计法律、法规的实施,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,依法健全统计单位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两项制度。
6、审定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。
7、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改革、统计教育、统计干部培训,加强统计队伍建设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职称及资格考试工作。
8、协助管理农村抽样调查队工作。
9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