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2年9月,县委、县政府将县委信访组、县政府信访组合建为“中共习水县委、习水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”为正科级单位,行政编制5人,领导职数1名。
1991年,机构名称未变,行政编制为8人,领导职数2名,设主任一名,副主任一名。
2002年,经县编委批复内设机构股室2人(综合股,来信来访办公室),设正、副股长各1名。
2004年8月,建立习水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度会议制度,县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,县委、县政府相关领导分别为联席会议召集人,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信访局,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作由信访办主任(兼)任。
2005年2月,“中共习水县委、习水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”更名为“习水县信访局”正科级行政机构,信访局内设机构股室3个(办公室、来信来访接待室、督查室),行政编制7人,工勤编制1人,设局长1名,副局长2名,股级职数3名。其中,含非领导职数2名。
多年来,习水县信访工作一直在全省、全市名列前茅,先后获国家、省、市、县表彰43次,其中,地市级以上表彰21次,县级表彰22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