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恢复建于1978年,现全院内设10个机构,即办公室、政工科、侦查监督科、公诉科、民事行政检察科、控告申诉科(举报中心)、检察技术科、反贪污贿赂局、反渎职侵权局、法警队、监督检察科。另设纪检组(为县纪委派驻机构)、院机关总支(下辖2个支部)。全院在职干警62人,其中党组成员7人(即检察长1人、副检察长3人、政工科长、纪检组长、反贪局长)、其它干警55人。
近年来,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在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和习水县委的领导下,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和县政府、政协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下,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,认真贯彻检察工作方针,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优良的成绩。目前我院正在“依法治国、执法为民、公平正义、服务大局、党的领导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下,紧紧围绕“强化法律监督、维护公平正义”的检察工作主题,按照“突出工作重点、加大工作力度、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”的工作要求,开拓创新,与时俱进,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为推进依法治国而不懈努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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