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受理申请机构
本机关自 200 年 月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县政府办公室,办公地址为县政府二楼,办公时间为 8 : 00-12 : 00 , 14 : 30-18 : 30 (节假日除外)。
联系电话: 2520070
传真号码: 2530838
通信地址:习水县政府办公室,邮政编码: 564600
电子邮箱地址:
二、申请的提出
申请人可根据《规定》第十一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在 “ 绿洲红城 . 中国习水 ” 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,具体网址为 www.gzxishui.gov.cn 。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(一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
申请人在 “ 绿洲红城 . 中国习水 ” 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。
(二)书面申请
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“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” 的字样。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 “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” 的字样。
三、申请的处理
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将进行登记。并在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:
(一)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(二)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(三)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(四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
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流程图。
四、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
(一)检索费
政府机关根据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、磁盘、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,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。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、审查、编辑等。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5 元。
(二)复制费
1 、复印费(含纸张),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 A4 纸每页 0.2 元; A3 纸每页 0.4 元。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 A4 纸每页 1.00 元; A3 纸每页 2.00 元。
2 、打印费(含纸张),黑白打印的每页 A4 纸为 0.50 元,彩色打印的每页 A4 纸为 0.60 元。
3 、磁盘每张 3 元。
4 、光盘每张 2 元。
(三)邮寄费
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。
(四)递送费
按照市场价格计收。
政府机关通过其他形式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并需收费的,需报市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。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、邮寄、递送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。
五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
此外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。
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06年9月 日 |